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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语音语调语速 上课时候的语气,不能完全跟平常说话一样。即使乍一听很像,其实也只是一种高明的伪装。平常说话总是你一言我一语的,没谁会一口气独白上四十五分钟。——如果有这样的人,就该骂一句:“你怎么说话跟老师似的。” 这一层说起来是很浅显的道理,不过似乎不是所有人都能一下子明白过来的。我自己刚上课那年,就吃过亏。 当然,也不能说书面语,容易听不懂。于丹的话倒是不难听懂,不过那一句一句涂脂抹粉的,本来就是书面语里最恶劣的一种。挪到嘴里,恶心还得加倍。当然,如果有人民群众觉得这就是文学性,我也不能反对他们坚持自己的看法。 至于有说我讲课像易中天的,那认了倒也认了。其实不是像老易,而是有一阵,我上课前一天晚上会开着刘宝瑞、袁阔成睡觉,老易多少也是说书的路子。 讲什么不论,怎么讲,介于日常聊天和书面语之间的语言资源,主要也就是这么几个:领导做报告的路子,话剧独白以及演讲的路子,另外就是说书说相声。老师讲课,这三方面的调子多少都会有点,各人偏重不同而已。说书也没什么不好,虽然可能听着是不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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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8-04-11 10:50 评论(2) |
祖逖与刘琨 刘琨年轻的时候……实在是轻佻巧佞之徒;祖逖……要论早年的志向,或者也是好乱乐祸之辈。 ——《晋书·刘琨祖逖传》 一 洛阳城的月光下,荒野的鸡鸣声中,两个少年翩翩舞剑的情景,成为流传千古的佳话。这时的刘琨刚刚二十出头,祖逖略微年长一些,但也不超过二十五岁。 当时两个人的职务,都是司州主簿。司州是国家的核心地带,州治即是洛阳,而主簿掌管着本州的各种文书。年轻人热衷谈论政治,这个身份无疑给他们提供了数不清的话题。这时武皇帝刚刚去世,新即位的太子大家在悄悄议论他是否是个白痴,而各种社会、政治矛盾都已暴露得十分清晰,——显然,就看谁来点燃那根导火索了。 于是祖逖对刘琨说:“如果海内鼎沸,豪杰并起,我们两个在中原,要彼此避开。” “吾与足下当相避于中原耳”,这句话在有些书上,仅被理解成祖逖要和刘琨各自干出一番事业。我想,还是唐代的史臣看得更加准确,祖逖不是安分的人,他“思中原之燎火,幸天步之多艰”,这是在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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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8-03-30 17:55 评论(0) |
那些姓刘的匈奴 一 刘渊的生年不详,但大抵是在曹魏嘉平年间(公元249年~254年)。到了魏元帝咸熙年间(264~265),刘渊作为任子到了洛阳。也就是说,此时他的年纪,最大不超过十五周岁,最小则才刚刚十岁。[ 刘渊的母亲祈祷求子已经是嘉平年间的事了,据说之后十三个月刘渊才出生。也就是说,刘渊不可能生于嘉平元年。] 这大抵是现在出国留学的中学生的年纪。和现在很多即将远行的孩子们一样,刘渊到洛阳,要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。尽管没有去过那里,但通过其他途径,一个大概的认识,还是有的。 刘渊是匈奴左部帅刘豹的儿子。这一支匈奴在东汉光武帝的时候迁到长城以南,生活在晋阳附近的汾涧之滨,到曹操时被分割为五部。因为他们的远祖冒顿单于娶了汉高祖刘邦的宗女,又曾与刘邦约为兄弟,所以就改姓了刘氏。这样,和汉人交际的时候多少会方便一些。匈奴人在这里势力很大,所以并州的门阀大抵希望能和他们建立起一种伙伴合作关系。当地最大的家族太原王氏,就一直把刘渊视为重要的朋友。后来,这个家族的嫡宗王浑、王济父子,都曾多次向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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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8-03-30 17:52 评论(0) |
我看不见,我听不到 和汉朝第二个皇帝刘盈一样,西晋第二个皇帝司马衷的谥号里,也有一个“惠”字。照谥法,惠是柔弱爱民的意思。说晋惠帝爱民,也不算没有理由吧。听说老百姓没饭吃的时候,他问了一句:“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糜呢?” 这可能是他最脍炙人口的一句名言了。 两个惠帝是很不一样的。刘盈政治上低能,论智力,却未必是笨蛋;司马衷却是真正的白痴。刘盈敏感而脆弱,所以只做了几年太平皇帝就死了;司马衷在某种意义上却是最坚强的人。在那段朝不保夕,人人自危的岁月里,他在皇位上硬生生的挺了一十七年。 哪怕白痴是白痴,既然出身在皇家,不怕没有女人送上门来。在司马衷还是太子的时候,侍中、尚书令、车骑将军贾充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,甚至使尽了手段。 根据史书的描述,这个叫贾南风的女人身上,综合了女性所能有的一切丑恶品质,——嫉妒,残忍,永无止境的权力欲,淫荡,还有异乎寻常的丑陋。 白痴终究是白痴,很多人都很早就看出了这一点。忧国忧民的大臣就开始担心大晋朝的前途。多次欲言又止之后,老臣卫瓘终于借着酒劲,用手抚着御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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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8-03-30 17:49 评论(0) |
西晋灭吴 一 陆抗与西陵 晋武帝泰始八年(公元272年)的冬季九月,东吴的昭武将军、西陵督步阐,举城向晋王朝投降。 类似这样的叛乱,这些年来并不少见。北方的政权,——不管是原来的曹魏,还是现在的晋,——一向注重对东吴官员的宣传和策反工作。从东吴内部来说,政府缺乏凝聚力是老问题(众所周知的,如赤壁之战时的投降派言论),几个大家族一直带有半独立的性质,利益从来没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现在尤其糟糕的是,新的东吴主孙皓性情暴戾,擅杀大臣,在他的治下,很多人都缺乏起码的安全感。于是一有什么风吹草动,叛乱就可能发生,两年前,孙皓的堂弟,都督夏口的前将军孙秀,就带着老婆孩子和几百亲兵,连夜逃到了晋朝。 但是步阐降晋,还是具有特别的严重性。西陵地理位置险要,是东吴的西大门,名将陆逊曾经断言:一旦西陵有失,吴国将失去整个荆州。 果然,晋政府显得对西陵志在必得。它兵分三路接应步阐:荆州刺史杨肇直奔西陵与步阐会和,车骑将军羊祜统率步兵主力进攻江陵,而巴东监军徐胤的水军,则顺流而下攻打建平。 而东吴方面,第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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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8-03-30 17:46 评论(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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攻墨
2007-3-15
星期四(Thursday)
晴 |
攻 墨 现在喜欢墨子的人,大概很多罢。 自然,早就有人遗憾是儒家而不是墨家成了中国思想的主流。但通俗文艺所起的作用,怕也是很大的。 《寻秦记》里面,项少龙学的是墨家的剑法。影响巨大的台湾游戏《轩辕剑》,来自墨派的美女主人公,也无疑能为墨家赢得不少印象分。王小波称道墨子在科技方面的水准,而他的门下走狗们,往往习惯将他的看法更进一步。最近,当然还要加上《墨攻》。 真去读过墨子的书的,未必多。兼爱,非攻这样的标签,加上科学才能,一般对墨子的印象,也就是如此了。 一 时代 据《淮南子·要略》,墨子当初也是在儒家那里上课的。 孔子生活的年代是春秋末,墨子则在战国初(照有的算法还归到春秋)。时间上相隔并不远,可就是这几十年里,世事天翻地覆,此时的儒生们,和孔子生前已经不怎么相同。 孔老二自己这一辈子,是到处触霉头的。然而他晚年所收的弟子们,在诸侯那里却很是吃香。曾参、子夏之类都被供养起来。兵法家吴起是何等英雄了得,可在魏国争官爵的时候,听到子夏的名头,也只好没脾气。 说起来原因倒也简单。那个年头,天子丢脸,贵族垮台,——相应的,也就是普天下暴发户多得要命。趾高气扬之余,在生活方式上,哪有暴发户不羡慕旧贵族的呢?家臣掌握了国家权力(所谓“陪臣执国命”),大夫混成了诸侯(如三家分晋、田氏代齐),职称是有了,没那个气质,还是免不得被人耻笑。气质的培养,指望传统贵族教你是不成的,最好的礼仪课老师,当然也就是当初在孔子那里接收传统文化教育的“儒”了。 于是先王的礼乐经儒生们这样一讲解,俨然便是那个时代的小资生活指南。据荀子说,子夏一派的门人,精于修饰仪表,整顿衣冠,而对国计民生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。但这种才能便已经足以让他们享受各诸侯国的特殊津贴了。 一般的儒生当然不得这样体面,然而日子也还是过得下去的。他们像是《伊索寓言》中的知了,因为好吃懒做而不得不常常忍饥挨饿,春夏之际他们出去乞食麦子,但只要富贵人家死人,整治丧礼的过程便是他们大吃大喝的机会。 墨子是这样描述那些他当年的同学的:看见食物,他们像鼹鼠一样藏起来,用公羊一样的眼神紧盯着,然后像阉割过的猪一样猛扑上去。君子嘲笑他们,他们便说:“你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,怎么能了解优秀的儒生呢?”① 读过《墨子》的人都知道,做文章并不是他的特长,尤其是,他通常并不具备刻薄人的小聪明。这样绘声绘色的笔触(还有一连串的比喻)在他这里可是难得一见。当然,我也不免心理阴暗的做这样的猜想,当年墨子在儒门念书的时候,那段经历很不愉快。 二 非儒 谈到墨子的相貌,孟子说是“摩顶放踵”,——就是摩秃头顶,走破脚跟;庄子说是“腓无胈,胫无毛”,——就是腿肚子没肉,小腿上汗毛掉光。一直到鲁迅先生写小说,“像一个乞丐,三十来岁,高个子,乌黑的脸。”② 作为一个低级趣味的人,相比从儒家到墨家的思想传承线索,我常常不免更关心,以墨子这样的一副形象,和他的那些讲究衣着、举止、进退的儒生同学们是怎样相处的。 被当作一个怪胎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了,他的反应呢? 当时就反唇相讥么?自然这会引发无休止的辩论,终于有一天墨子感到厌烦,并意识到老是和这些家伙辩论真是跟臭棋篓子下棋,——何况比耍嘴皮子,墨子还真不见得是这些臭棋篓子的对手。于是,还不如跳出去直接把矛头指向儒家的祖师爷“孔某”。 还是在嘲笑声中沉默?最多只是淡淡的笑笑。儒生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出于优越感,也不屑知道。过了一段时间,这个插班生突然消失了。就在那些安知鸿鹄之志的同学就快把他忘了的时候,墨子带着他一百多号人的粉丝团③突然返回了母校。 甚或,他一度曾试图融入那个满口礼乐教化的团体,但正如都市白领会格外瞧不起村镇上的小资,这个努力却招来更大的嘲笑。“你这土包子,不知道礼不下庶人么?”墨子这才愤然自立门户。 儒墨是先秦两大显学,又是死对头。然而两派相互攻击的言论,实在难说有多少实际内容。孟子骂墨子禽兽,根据何在固然很让人摸不着头脑。《墨子·非儒》是洋洋洒洒的大文章,然而也只像是王朔骂金庸,你不能说王朔没眼色,但这回招数却确实不是往要害上去的。 墨子说,儒家相信天命,幸运倒霉都有定数,这种观念培养懒汉。然而“知其不可而为之”的孔子,哪里有教人知天安命的意思? 墨子说,儒家把礼乐搞得很烦杂去迷乱人,长期服丧伪装哀伤来欺骗死去的亲人。可是孔子明明讲,“丧与其奢也宁戚”,两个人的意见简直是一致的。 至于墨子所讲的那几段孔子的劣迹,更是与其他一切记载不但不符,甚至相反。除了郭沫若好像没几个人相信这些会是真的。——当然,对今天读者而言,相信这是真的只怕只会对孔某人加些印象分。在这些故事里,孔子周游列国,跑到哪里就在哪里策划革命,简直是春秋时代的切·格瓦拉。 总之,墨子反对孔子,其实却只是拿他熟悉的那些儒生们出气。这不是一思想家与另一个思想家的辩难,而是针头线脑的郁闷加起来终于让圣徒发飙。这些文字固然颇能满足看客们瞧热闹的心理,却几乎见不到多少真正思想上的交锋。④ 还是回头,看墨子自管自阐述观点的文章。 三 非攻 知识分子照例是对社会现状不满的人,墨子也不例外。 当时社会矛盾激化是明摆着的。最让人看不下去的事情有两个,一个是战争越来越残酷,一个是社会上奢靡的风气导致了可怕的铺张浪费。 春秋时的战争多少还保留着些西周军礼的遗风。宋襄公恪守“不重伤”(砍对方一刀没砍死不砍第二刀),“不擒二毛”(头发有黑有白叫二毛,战争时要敬老,——也可见当时打仗要是挑染头发,那属于作弊行为)的规矩,虽然被伟大领袖讥为“蠢猪式的仁义道德”,但当时的风评,却不是一边倒的反对意见。发生在晋楚之间的邲之战、鄢陵之战都是有名惨烈的大战,然而邲之战胜负已分后楚军指导晋军怎么逃跑;鄢陵之战时晋国大夫则在战场上还要抽空向楚王下车行礼,这些也都被传为美谈。 到战国了,可是整个儿变了局面。“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”了。面对盈野盈城的尸骨,稍具人心者都要站出来反对战争。“非攻”不是墨子的独家出品别无分号,如墨子论证发动战争为“不义”,大概如下: 偷别人家的桃李是不对的,当然偷别人家鸡狗猪更不对,偷别人的牛马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,杀人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,杀十个人又比杀一个人更不对,杀一百个人又比杀十个人更不对,发动战争死人更多,所以更不对。看见一点黑色说是黑色,看见很多黑色说是白,这是不知道黑白的分别;尝到一点苦味说是苦,尝到很多苦味说是甜,这是不知道苦甜的分别……所以不反对战争,就是不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。⑤ 这样夹缠的一大篇,可抵得过庄生的一句“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”么? 把墨子骂作禽兽的孟轲孟老夫子,反战态度还要更加极端。“善战者服上刑”,最好各国把能征惯战的名将都杀了,于是也就天下太平了。当然这摆明着是迂夫子的见识,墨子要实际得多。以暴力对暴力,枪杆子里出政权,你能攻我就善守,你作云梯我就有“守圉之器”,你攻城的招数已经用尽了我防备的办法还有余。 “墨守”不是浪得虚名,该怎么面对来犯之敌,《墨子》书里是讲得很详细的: 派出侦探,侦探在城里一定要有亲人(这样他才不会叛逃); 城里的官吏和下级军官,还有有势力的富贵人家,他们的亲戚都要集中起来带到官府做人质; 全城戒严,城中广布间谍; 三个人以上不许聚在一起,两个人以上不许一起奔跑,老百姓擅自观望敌情,或传递消息(对话或手势)的,一律死刑。 ………… 以上是从《号令》一篇里随手摘引的。什么情况下该连坐,什么情况下该族诛,一一都有规定。秦人的法律号称“繁于秋荼,密于凝脂”,实在也不过如此了。得承认,读《非攻》的时候,我对墨子多少是有些瞧得小了,等看到这儿,就只剩下倒抽凉气的份儿。 当然,在展示墨家风采的电影里,可就看不到这些了。大概,墨家思想的支持者虽然不难论证以上措施都是战争年代所必须的,放到商业片的里,却毕竟担心广大观众接受不了罢。 四 兼爱 墨子认为,要消除这个世界上的战争,最好的办法是要国君们彼此相爱。 乍一听,这是一个天真善良到有点弱智的建议,出自谢冰心这样的美女作家口中还情有可原,由一个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大男人说出来,简直有点匪夷所思。 其实,墨子的兼爱,不是这么简单的。 拿墨家的兼爱和儒家的仁相比较,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工作。一个常见的结论是,仁是建立血缘宗法伦理的基础之上的,对自己亲人的爱,终究要大于不相干的普通人,兼爱则没有这样的亲疏等级差别。 这个看法很难说可靠。墨子曾经这样说到儒家的丧礼,大意是: 儒家的丧礼规定,为父母要服丧三年,为妻子和长子要服三年;为伯伯、叔叔、兄弟、庶子服一年,为外姓亲戚服五个月。这是把妻儿看作和父母一样尊贵,而把伯父、宗兄看作和小老婆的儿子一样,有如此大逆不道的么? 这是在强调一个不同于儒家的尊卑亲疏的体系,何尝有一点爱无等差的意思? 其实,最根本的差别也许是,墨子不相信人性。他说道,即使是慈爱的父亲,也不会喜欢不能带来利益的儿子。人需要学习,向谁学习呢?向父亲么?天下做父亲的多了,但好人很少;向老师学习么?天下做老师的多了,但好人很少;那应该向领导学习了?天下做领导的多了,但好人很少。⑥也许,正是这种对人的本质的怀疑态度,让性善论者孟子觉得难以容忍。⑦ 所以,爱本身不是目的,而是追求利益的一种手段。——所谓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。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,但赤裸裸的自私者则会被别人抛弃。所以为了更大限度满足自私自利的欲望,兼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 我们都知道,这个观点差不多也是自由放任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。因为在相信了这一点之后,一个顺理成章的推论是:只要开启每一个人的理智,让他能够做到比较有长远眼光的自私自利,那么让每个人都去追求个人利益,就并不会导致社会退回到丛林时代。所以,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并不是必须的,它只需要做一个“谦卑的警察”,要做的仅仅是维持秩序和保护财产,而不必过多介入社会生活的具体运作。 根据很多学者的意见,墨子代表的是市民阶级、手工业者的利益。他也是这样推论的么? 在《兼爱》篇的最后,墨子又讲了这样几个故事。 一个是“楚王好细腰,城中多饿死”的掌故;另外一个也类似,晋文公喜欢俭朴,所以他身边的臣子就穿的破破烂烂。还有就是,为了考验士兵的勇敢程度,越王勾践故意放火烧船,然后擂鼓命将士前进。结果,他的士兵们前赴后继,死在水火之中的不计其数。 这些故事在当时都流传甚广。但是,它们和兼爱有什么关系?墨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再讲上一遍? 墨子说: 节食,穿破衣服,冲进火船里送死,这些都违背人的本性。但是,只要国君喜欢,就都可以做到。所以,只要有国君推行兼爱,用奖赏来勉励大众,用刑罚来威逼大众,那么,兼爱就像火焰向上,水流向下一样,是天下不可以防止得住的。 原来,墨子竟是先秦诸子中,除韩非子外最相信权力的人。 所以,对墨子还说过这样的话,也就不必感到惊奇:上级说对,下属一定也要说对。上级说不对,下属一定也要说不对(上之所是,下必是之;上之所非,下必非之)。人民自由思考(天下之人异义……人是其义),这就是天下大乱的祸根(是以天下乱焉)。 五 尚同 不难想像,墨家的生存处境,非常艰难。 革离几乎以一人之力对抗强大的赵军,固然是电影的夸张。但当墨子的弟子禽滑厘带领三百同门登上宋国城头时,想到即将面对令中原诸国不寒而栗的楚军⑧,尽管拥有技术优势,他心头的压力也一定不会比革离轻些。后来的墨家巨子孟胜为阳城君守城,更是从一开始就抱定必死之心。果然,最终城破,殉难的墨家弟子一百八十三人,其中二人是本来已经离开绝地,但仍主动赶回赴难。 数十条好汉并肩携手,慷慨殉义的景象,很容易使人感激泣下。但我们也有必要注意到另一个方面。战争总是极权专制的温床,一个时常要面对数倍乃至数十倍于己之敌的团体,必须要具有铁的纪律和绝对服从的习惯,才能保存自己。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(或说理想),牺牲个人的性命成为了理所当然的措施。事实上,处身于遍地尸骸之中,革离对自己行为和信念的质疑,在墨家的理论里找不到依据。相反,墨子这时表现出的是一个经济学家的冷静: 战争即使获胜,得到的是什么?是土地。失去的是什么?是人口。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,得到土地而没有人口耕种,这是抛弃本来就不足的而去争夺本来就有余的。而且长期作战还不利于男女配合,要实现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的最优化繁殖目标遥遥无期,损失掉的人口更加难以得到补充。⑨ 这种语气,很难说和谈及其他军备消耗时有什么不同。当然,要打动各国的君主,这张帐目表想必确实比儒家的说教管用。 但是,这样一种态度和办法,如果在和平年代里,也被当作是不容置疑的法则,那将会怎样?墨子所设计的乌托邦,恰恰就建立在军事化的经验之上: 里组成乡,乡组成国,国组成天下。天下要有一个天子,他就是众人的楷模。里长的职责就是率领本里的所有人民向乡长看齐,乡长的职责就是率领本乡的人向诸侯看齐,诸侯的职责就是率领本国的人向天子看齐。既然天子就是天下最“贤良、圣知、辩慧”的人,那以他为楷模,又何愁不能建立和谐美好的社会呢? 如果有民间结社非议主流价值观的(“下比而非其上者”),领导知道了最高可判其死刑(“上得则诛罚之”),同时还要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加以批判(“万民闻则非毁之”)。 间谍网显然是高度发达的。远在数千或数万里之外,如果有人做了坏事,他的家人和乡里还没有都觉察,处置他的最高指示已经传达下来。从而使天下人都感到震动和恐惧战栗。普通人之间也要相互揭发,拒绝告密者与犯罪者同罪。 这里也许应该再次提及儒家和墨家的一个比较。在讲究“君君臣臣”的时候,孔、孟确实不能做到无视出身问题,但是他们都在反复强调臣民的监督权。孔子含蓄的指出,如果国君以听不到反对意见为乐事,那意味着他将丧失自己的国家。而在慷慨激昂的孟子那里:民贵君轻;臣子对国君不满可以跳槽,“贵戚之卿”则可以取而代之;独夫民贼该死……诸如此类的言论,更是几乎随时会脱口而出。而墨子的贤人天子呢? 这是一个神。 领袖就是真理的化身,组织内部等级森严,长官对下级操有生杀之权,普通成员的生存权不被重视,更不要说拥有私人生活。尽管《尚同》篇里也有少量“上有过则规谏之”之类的议论,但夹杂在大段大段的对绝对权威的强调之中,已只能反使人有啼笑皆非之感了。 顺带说一句,因为“选天下之贤可者,立以为天子”一句省略了主语,所以墨子心目中的天子如何产生,学界颇有些争议。有人指出这是上天的授命,有人则宁可相信天子是民选的。⑩这种争论当然是很难有结果的,不过,既然选出一个神来,即使的真的是出自民意,也只能是历史给我们的一个越发冰冷的嘲笑。 六 天下 我印象里,最讨厌墨子的学者,似乎是郭沫若。 在《孔墨的批判》中,郭沫若基本上把墨子描绘成了一个统治者居心险恶的帮凶。这并不是容易说通的。艰苦到自虐的生活和奔走在列国间的侠义情怀,不可能全部出自矫饰或谣传。读《墨子》的时候,我更多的还是觉得,写这本书的是个好人。 在关于墨子身世的诸多说法中,说墨子是一个木匠或是刑徒,都不会使我觉得惊奇,但我确实无法相信司马迁说的,他是宋国的贵族。 养尊处优的王子坐在华美的车中,骤然看到眼前的死者,柔嫩的心灵会感到强烈的震颤。他于是开始怀疑自己,思考人生,通过长期的精神和肉体的自虐发展出一种超越性的学说。但墨子所具有的,绝不是这样一种居高临下的平民关怀。他的学说中不时流露出一种对贵族心理的隔膜(而不仅是排斥),也让人难以相信,他是一个“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和阶级”的上流社会的人物。 贵族的生活方式,他看得到其骄奢淫逸的一面(这确凿无疑是一种罪恶),却看不到它的优雅和文明。墨子很难理解实用以外的意义,所以在要求去掉一切奢侈品的同时,也要求毁灭几乎一切艺术。(11)——可以想像,在任何时代的社会底层,这都不会是一种独特的思想。 他是当时社会上迷信空气的一份子,对鬼神存在的证明不遗余力。要说他本人便有一些特异功能或巫术,也不算离谱的猜测。——至于对墨家团体的凝聚力而言,是鬼神崇拜还是理想主义的精神更为重要,则就不好断言了。 理智方面,墨子确实胜于常人的地方,是一个科技工作者的工具理性。但这只会使他更难理解儒家礼乐的功能,——那一套虚伪而又人性化(“人性化管理”和“虚伪”也许本来就是一体的两面)的管理方式。 所以,相比质疑墨子的品格,我更赞同H.G.CREEL的说法,墨子“传给我们的学说显示出严重的智性上的不足”。(12) 他的经验,都是在最艰难的生存环境中获得的,他所能依据的,又仅仅是自己的经验。但他不知道,很多在极端条件下行之有效的策略,放到一个比较平和的年代里,就会造成灾难。如果说,兼爱非攻还较多不得不然的意味,尚贤尚同的理想社会蓝图,则显然说明,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将来也有转型的必要。 不幸的是,墨子又是一个绝对自信的人。 “上有过则规谏之”,可能么?墨子说了,他的理论——上文已大体转述了——已经涵盖世界上的一切真理。抛弃他的主张去自己思考,等于放弃收获而拾拣别人遗留的稻穗,反驳他则像是拿鸡蛋来碰石头,用光天下所有的鸡蛋也不会对石头有什么损伤。(13) 写到这里,我忽然觉得,《庄子·天下篇》里说的,“墨子虽能独任,奈天下何”,似乎有了另外一层意义。 没有君主接受墨子的主张。作为一个失败者的墨子,他社会改革的方案只是停留在书里,甚至书也很少有人去翻动。这时,他坚持的意志与奉献的精神,在晦暗的背景下显得熠熠生辉。——这也正是很多人所熟悉的那个墨子形象。 可是,如果墨子成功了呢?往事越千年,我们知道,几乎一模一样的改造计划,不是没有被实践过。 奈天下何!奈天下何! 注释: ①《墨子·非儒》 ②分别见《孟子·尽心》,《庄子·天下》和《故事新编·非攻》。 ③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,皆可使赴汤蹈火,死不还踵。 ④照有的学者的看法,《非儒》不是墨子本人的作品。如果真是这样,那就是韩愈说的,“辩生于末学”了。不过个人觉得,这个观点仅是出于调和儒墨的目的,他们的依据并不比我这个写杂文的更坚实。 ⑤《墨子·非 |
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7-03-15 00:45 评论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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趟子手
2005-10-5
星期三(Wednesd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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趟子手 (卷一) 第一章 北斗镖局 1 “开头三个月,每个月只有一两三钱的银子。但镖局会管你们的吃住。” 说到这里,史镖头看看对面的七八名三才剑弟子,见到他们脸上都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。这不奇怪,三才剑并不是太小的门派,门人弟子的出路一向还算不错,一两三钱银子的月银,实在是缺乏什么吸引力。 坐在后面的崔镖头没有理会三才剑弟子们的反应,仍然只是翻看着面前桌上的一叠剑谱。他心里很笃定,没有人能够拒绝北斗镖局开出的条件。 史镖头继续往下说:“你们不会住在一起,每个人都是一套三进的四合院。此外,你们每个人还有一名仆人,他们伏侍你们的饮食起居,如果有什么不满意的话,随时可以提出更换,镖局会在当天派一名新的给你。三个月后你们如果能够成为镖局的趟子手,你们的月银就变成了二十两。” 二十两一个月,这已经是最大的镖局才会开出的酬薪。听到对面安静下来,史镖头微笑了一下,继续说下去:“那个四合院,也可以供你们一生居住。” 几名三才剑弟子对视了一眼,一个人开口问道:“就是说,这房从此就是我们的了?” 史镖头摇摇头:“不,房契不会交给你们。你们不可以转卖,——当然,那里住的都是北斗镖局的镖师和趟子手,就是准你们卖,也不会有人买。” 五十年前,三才剑在豫中创派,是现在江湖上的五十三个剑派之一。提起三才剑的名字,江湖中人大概都听说过,但也很少知道得更多。 除了少林、武当等极少数名门大派,一般门派的弟子到了出师的日子,就要想法子自谋生路。可选择的行当大概不外这么几个:替官府当差,入镖局子保镖,加入某个江湖帮会,或者干脆落草为寇。如果成了跑江湖卖艺的,那就算混得很背,通常都不大好意思提起师门了。 距离三才剑不远的米州,就是长乐帮的势力范围。长乐帮是江湖上数得着的大帮会,成为长乐帮的帮众,一直很多三才剑弟子钟意的选择。长乐帮也把三才剑视为一个稳定的帮众来源。但这两年的情形,正在发生变化。 从前年开始,长乐帮和太平道冲突不断,前后死人已有上百。不断有早年出师的师兄被杀或者残废的消息传到三才剑来。对多数渴望平稳生活的三才剑弟子而言,长乐帮显得不再有什么吸引力。再加上今年少林派刚好也有一批俗家弟子学成下山,想到这批人也将成为自己找活干时的对手,很多人都觉得前景有些黯淡。 如果不是这样,像北斗镖局这样没什么名气的镖局招募趟子手,三才剑弟子也不会有什么兴趣。 众人的眼光集中到崔镖头的身上。很显然,这两个北斗镖局的镖头里面,崔镖头的身份要更高一些。他对手中剑谱的评价,很可能决定众人的命运。 剑谱上记录的,是众弟子自创的剑招,三才剑是一个注重创新的门派,每名弟子都要自创至少三招剑法,由师长品评认可了,才可以出师。这些年轻弟子所创的新招当然还够不上三才剑武学的秘密,因此当崔镖头要求看一看的时候,掌门汤三立稍一犹豫,就答应下来。 崔镖头剑谱放到桌上,眼光从各人脸上缓缓扫过,问道:“你们谁叫林默?” 2 史镖头告诉林默,北斗镖局的总局,远在南直隶省。南直隶的镖局跑到豫中来招募趟子手,确实有点奇怪,但是林默没有多问什么。 林默的父母都已经过世。年前娶的媳妇,还没有儿子。林默收拾了一辆大车,带着妻子和全部家当一起上路。有个师兄劝他,人家说了,三个月后才能知道,到底能不能成为他们的趟子手呢。你等事情定了,再来把媳妇儿接走,不好么? 林默笑笑,没有说话,抬手将一只大箱子搬到车上。 师兄摇摇头说:“林默,这么笨重的家生也搬走,你不打算回来了么?” 史、崔二镖头和林默并辔而行。大车跟在后面不远,车帘垂下,林默的妻子,就坐在车里。 林默看看史镖头,终于还是忍不住问:“说实话,我很奇怪你们怎么会看中我那三招剑法?” 史镖头:“为什么?” 林默:“我知道,我所创的剑法,不会比我的师兄弟们更高明。” 史镖头笑笑:“我就知道你会奇怪。你没有当时就问我们,看来,你还真是很想加入我们镖局。” 林默:“一个月二十两银子和一套四合院,这确实很让人动心。” 史镖头笑得有些诡秘:“恐怕还不止是因为这个。” 崔镖头接口:“其实,我们看中的,是你另外三招剑法。”他的声音总像是带些寒意,让人听得很不舒服。 林默一怔:“什么?” 史镖头:“查看剑谱,根本就是走个过场。这次,我们是专程为你来的。” 林默:“我可不知道,我还有这么大份量。” 史镖头扭头向后面的大车看看,然后压低了声音:“长乐帮的少帮主死在你手里,那连环三剑,可是帅得很啊。” 林默身子微微一震,脸色变得有些惨白。 崔镖头:“他半夜潜入你家,要对你老婆无礼,于是你和他交手。等你认出了这小子是什么人的时候,你已经非杀他不可。可是你又不能让人瞧出是你下的手,于是临时自创新招,而这一招,居然很像是太平道张弃子的云龙三现。” 史镖头微笑:“不是我说,林默,你老婆怕也算不上什么绝世的美人。这位司徒少帮主为了她却碰上了你,实在也是冤枉得很。” 崔镖头:“这小子做这样的事,当然不能带着人去的,没人看见你下手。你悄悄把他的尸体背到太平道米州总坛附近丢下。太平道和长乐帮斗得那么凶,要说张弃子杀了这小子,一定不会有谁怀疑。甚至太平道的教徒也乐于承认这事就是他们干的,能够杀死司徒断的儿子,对他们来说,好像还算一件很有面子的事。” 林默:“这……这事你们怎么会知道?” 崔镖头和史镖头对视了一眼。 崔镖头:“我相信他一定会成为镖局的趟子手。” 史镖头点点头:“说穿了也很简单。我们总镖头和锦衣卫镇抚司的陆指挥使交好。陆大人每年都会安排十名锦衣卫校尉,来为镖局做一些事情。北斗镖局不喜欢名门大派的弟子,因此对你们这样的门派,也就不免关心得多些。” 崔镖头看看似乎已经说不出话来的林默:“在长乐帮的眼皮底下杀了他们帮主儿子,居然还能在米州附近太平无事的呆下去,这份本事可着实了不起。你没有在剑谱里展示你的真实武功,因为你越显得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三才剑弟子,别人就对你越不会有什么怀疑。你很好,北斗镖局最喜欢的,就是你这样的年轻人。” 3 大买卖出现在大城市,所有的生意人都清楚这一点。但北斗镖局的总局,却隐藏在皖南的一个偏僻山谷里。年轻的总镖头宁北辰这样选择,自然有他的道理。何况,这样宁北辰也比较容易向手下的老人们交待,作为一个仍盘算着东山再起的反王之后,如果生活在南京这样的陪都,显然过于危险。 十几年前的宁王造反,并没有在天下造成太大的震动。其最大的功效似乎是,京城里又一批勋臣良将就此产生,并至今仍然掌控着朝政的运作。对这些轻松击败自己的父亲的人,宁北辰既无敬意,也无仇恨。本朝开国以来的蠢事数不胜数,宁北辰想,不过无论如何,自己父亲选择在那个时候造反,绝对是其中最荒唐的事情之一。 如今世道不算太平。对北方的狄人和东南的倭寇的战争,不断耗蠹着国库,户部三天两头跑到兵部尚书和内阁首相面前哭穷。但皇帝的内帑还没有动过。也就是说,真到了紧要关头,还有上千万两白银随时可以转化为兵饷。进士出身的大臣们办事拖拉迟缓,阁臣和言官为了一切可争执的事扯皮,但朝廷终究仍在运转。百姓还算富足,饿死人的事已经成了新闻而不是家常便饭。商人是叫苦叫得最凶的,但勾栏瓦舍的兴盛,却远远胜过了前朝。你可以说这种种繁华都只是虚假的泡影,天下其实早已经危机四伏。但这些危机真要爆发,却毕竟是遥远的事。 宁北辰掐指头算算,即使底下的每代皇帝都像当今那么昏庸,也大概得到自己七十岁的时候,局势才会逐渐失去控制。至于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合适造反的时代,宁北辰发现要推算这个问题超出了自己能力以外。 现在宁北辰的愿望,仅仅是做一个江湖帮会的大龙头。当然,机会合适的话,一统江湖称霸武林也是一个不错的打算。以父亲留给自己的力量,做到这一点本该并不为难。但现在的问题是,这些父亲的忠臣们仍然做着这样的梦,有朝一日,他这个小王爷能登基坐殿。 宁北辰看看桌上的铜漏。该是崔镖头回来的时候了。果然,外面响起了脚步声。 崔镖头是朝鲜人,青龙门弟子,一对判官笔上有很深的造诣。三年前,宁北辰将他收归属下。中原武林人士很少会觉得朝鲜这样的藩属小国能出什么高手。崔镖头这样的人,一直是宁北辰着力网罗的。 宁北辰看着崔镖头那张刻板的瓦刀脸:“人都找齐了?” 崔镖头点点头:“陆指挥提供的名册上有二十三个人,严侍郎推荐了七个,加上各分局镖头提拔的四十一个,属下都已经把他们带到了总局来。可是……” 宁北辰:“可是什么?” 崔镖头:“陆大人给我们的人里,有一个是少林派的。” 宁北辰笑笑:“偶尔有一两个名门大派的弟子,也没什么。” 崔镖头:“我怕……他跟其他人,未必好相处。” 宁北辰端起茶杯,轻轻啜了一口:“这应该很好办的。” 4 虽然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,但看着眼前的石库门墙,青石踏阶,林默还是有些愣神。一个月二十两银子,已经是第一流的大镖局才给得出的月银。而给一名普通的趟子手提供这样的四合院,林默想,这就很难估算北斗镖局究竟有多大的身家了。 “爷,打今儿起您就住这儿。屋里家什都给置办好了,要是瞧着有什么不满意,您给说一声,小的给您换去。” 凑过来说话的,是管家老余。他五十多岁,腰板硬朗,步履轻快,但看得出,并不是一个练家子。 他应该不是被派来监视自己的。林默想,当然,现在镖局也没有必要把一个个预备趟子手都监视起来。 老余说:“爷,您别光在门口站着,请到后堂歇息。” 林默点点头,“好,”他举目向四周看,一座座宅院错落分布在这个山谷里,“居然给造了这么多宅子?镖局里得有多少人啊?” 老余躬着身回答:“局子刚办起来,大多都还空着呢。” 林默又向四周看了看,没有再说什么。 在第二进院子的正厅里,林默看看身边的妻子,担忧的神色不禁在脸上显露出来。 林默的浑家邵氏还不够二十岁。邵氏算不上让人过目不忘的美人,但在那个豫中小镇上,她称得上有几分颜色。刚刚嫁到林家的时候,邵氏显得异常活泼爽朗。在小户人家,由闺女变成新媳妇,多少可以算是一种解放。很多琐事,她里外都得打理,自然时常要抛头露面。但现在她已经变了。如果不是当初太好表现,她自然也不会被那个什么长乐帮少帮主盯上。这件事让她对再和旁人打交道,有了一点心理障碍。从家乡到北斗镖局,除了打尖时下车,一路上她几乎很少掀开车厢前的帘子。 邵氏看着林默的脸色:“咱们还没有摆脱得了长乐帮,是么?” 林默笑笑:“可以说,我们安全了。如果不出意外,长乐帮不会到南直隶来惹事。但也许我们比原来更危险,如果我们做错了事,有人会马上让司徒断那个老儿知道,他的儿子究竟死在谁的手里。” 邵氏的脸色变得惨白:“谁知道这件事了?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 林默扭过头向外望去:“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来这里应征趟子手的人,都有什么把柄捏在他们手里。” 邵氏:“那我们……” 林默沉默了许久,缓缓抬手抚摸着面前那张八仙桌:“这里实在是个好地方,我好好干,也许这件事就永远不会再被抖出来。” 第二章 少林弟子唐砾 5 这个演武场足有六十丈方圆,细沙铺地,兵器架上的刀枪做工考究,但样式朴实,没有什么罕见的外门兵刃。场子周围种满了马尾松树,外面看不见场里的情形。这里当然只是镖局里若干个演武场里的一个。林默昨晚散步的时候留意了一下附近,大概有六、七十个人来应征趟子手,但现在在这里的,还不到十个人。 史镖头快速的点了一下人头:“好,都齐了。选中各位到这里来,当然是因为大伙身上都有点真功夫,但说句实话,”史镖头笑了一笑,“你们谁也够不上真正的高手。” 这确实是实话,没有人反驳。 “一个趟子手,其实你们几乎不会有什么和人单打独斗的机会。碰到道上的朋友,能套交情就套交情。说不拢动手,当然是我们做镖师的在前面。镖师不成,才得你们一起上。所以,一个趟子手行不行,不光看他自己的玩意儿怎么样,还得看他能不能把自个儿和别人掐在一块儿。” 下面一个人问:“就是说,镖局里要看看,咱们这里八个人,是不是先能把自己都掐一块儿?” 史镖头点点头:“底下十天功夫,你们看看能不能先演成一个套子。大伙师承不同,各有各的玩意,演练的时候都亮出来,谁也别掖着藏着……” 说到这里史镖头顿了一下,他看了刚才说话那人一眼:“唐砾,你还有什么话说?” 从到这个演武场开始,唐砾就是被所有人都注意的人。很容易看得出来,他玄门正宗的内力修为相当不弱。这里的人都不是名门大派出身,所以对这一点要来得加倍留意。大家都知道,有一个少林弟子也来参加这次趟子手的竞争,所以不免猜测,唐砾是不是就是这个少林弟子。唐砾的神气从容平和,这似乎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据。小门派也偶尔能出现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物,但他们在江湖上总要受到较多的歧视,也更急于证明自己,于是举手投足之间,就不免显得比较有攻击性。唐砾不同,他看人的眼光会让人有些不大舒服,居高临下,绝没有挑衅意味,但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优越感。 史镖头直盯着唐砾:“你是不是觉得,少林武功自然要远远在其他门派之上。要是大家都不藏私,你有点吃亏?” 唐砾笑笑,没有说话。 史镖头冷笑一声,忽然身形一晃,手指颤动,已笼罩唐砾胸口七处大穴。 林默感觉到不妙。 史镖头出手,点到中途,他的手指忽然似乎变得朦朦胧胧。林默并没有看见他去势的变化,但却陡然有了预感,史镖头这一指,是冲着自己来的。 林默一个筋斗倒翻出去。他落地的时候,只觉得眼皮微微有些刺痛,知道史镖头这一指差点就刺瞎了自己的眼睛。他不知道史镖头怎么会突然向自己出手,更不知道史镖头用的究竟是什么功夫,竟然可以如此变幻莫测。 当然,他不可能有时间细想。史镖头低低吼了一声,刚才似乎消失的手指,这时候却变成了漫天风雪。 史镖头四指并拢,拇指伸展,腕节屈向手心。林默认得,这是爪法中最深奥难练的龙爪功。史镖头攻得很急,出手却又极短,几乎有一点连自己都控制不住招式的意思。这是在诱敌,林默看得出来。 林默吸一口气,猱身直进,噗的一声,一剑已经刺中了史镖头的胸膛。 史镖头看着林默大笑:“很好,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。” 剑从史镖头胸口滑了过去,外袍割开,露出里面一件黑黝黝的背心。 史镖头注意到许多人看着自己这件背心有点愣神:“这件背心,可以算是我们北斗镖局里镖师们的号衣。咱们总镖头的第四位如夫人,是一位养蚕的高手,两年前,居然让她摸索出了养活天蚕的法子。”他笑起来,“镖局后的桑园里爬满了天蚕,所以刀枪不入的乌蚕丝甲,对我们北斗镖局来说,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。” 唐砾看看史镖头,又看看林默:“这个人当趟子手,实在有点屈才。” 史镖头:“怎么?你觉得他的武功很高?” 唐砾叹了口气:“高不高不说。可是看他刺中你的那一剑,——怎么看他都更该去做个杀手。” 史镖头笑了:“先不要说他,我们还是说你。我听说少林七十二绝技里,你已经练成了无相劫指和三十六式龙爪手两样?” 唐砾点点头:“这两门功夫,你刚刚已经使过了。” 史镖头:“如果你还会其他的,我可就不懂了。不过我可以喊郑镖头和马镖头过来……” 唐砾摇头:“不用了。还有,我想如影随形腿才是你练得最好的少林武功。刚才你用龙爪手里的抱残式和守缺式诱敌,本来是算准了他不会上当,而一定要飘身后退的。这样,你双腿连发,他就再也无法闪避。” 史镖头轻轻提了提自己被割破的袍服,微笑:“这小子这一剑,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。唐砾,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忽然向他出手?” 唐砾:“第一,是告诉我不用顾忌泄漏师门的武功,少林派的武学,对你们来说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;第二,也让我见识一下,就算是像三才剑这样的门派,出来的人也未必不如我们少林。” 史镖头:“你觉得呢?” 唐砾又向林默看了一眼,然后摇了摇头:“走江湖保镖,这样玩命的功夫,十之八九反而要坏事。他去做杀手,也许我会怕他;做趟子手,他可不是一个好的伴当。” 史镖头点点头:“好,那我再找一个人。” 6 林默仰躺在床上。妻子骑在他身上,自己动作着。林默抬头看着屋顶。他不习惯亮着灯做,屋里是黑的,什么也看不见,但林默还是把眼睛睁得很大。 妻子停了下来。妻子停下来好一会儿,林默才发觉妻子停了下来。 林默有些不好意思,他坐起来,把手向妻子胸前按去,示意她换个姿势。但妻子推开了他的手。 黑暗中沉默了良久,妻子问:“你心里很烦?” 林默说:“对不起。” 妻子叹了口气:“如果不是为了我,你根本就不会到这里来,你也就不会烦了。你何必还跟我说对不起。” 林默的声音似乎显得有些不大高兴:“你怎么还说这种话?” 又是一阵沉默。然后妻子抬手搂住林默的脖子。两个人缓缓倒下,静静的并排躺着。 林默:“你知道我今天去演武场,都看到了什么?” 妻子:“看到了什么?镖局里的宝贝,比你想象的更多?来应征趟子手的人,武功比你预计的更高?” 林默:“那个人,内力真的很高。” 妻子:“哪个人?” 林默:“今天我见到了少林派的俗家弟子,年纪轻轻,居然已经练成了两样少林绝技。” 妻子:“我听说,俗家弟子,是很少有人能练七十二绝技的,是不是?” 林默:“史镖头大概是有意要挫挫他的锐气,所以从我们当中挑了一个人,去和他比拼掌力。”说到这里,林默顿了一下,“你知道像我们这些门派出来的人,靠招式变化能胜过名门弟子的,也许还偶尔能出几个,要靠内力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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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5-10-05 00:03 评论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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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基本上没什么谋生的技能,只好卖稿子换一点钱。照行情看,我自己满意的文章,通常很难卖得出去。好在,那种卖得出去的文章,我也并非不知道怎么写。 有一种高尚的说法是,一个作者应该在每篇文字里都坚持自己的立场。我显然做不到。写一篇与自己看法无关的文章就像扛一袋与自己住房无关的水泥,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。前几天上课的时候,我称赞了一番郭敬明,我知道这样学生会比较开心。我毫不怀疑这一点,一个有文学才能的学生不会因为老师几句赞语而喜欢《幻城》;而若是没有写作天赋,即使瞧不起郭敬明了,文章也不会有什么长进。 又有人认为,既然拿了润笔,就不能再说那类稿子差劲。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报刊的强势。如果你没机会发表,那你对他的嘲笑意味着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。而卖艺不卖身行为,则总似乎是一种矫情。 我还是愿意在这里简单说明自己的态度:我对这些稿件的技术含量而不是观点负责。 http://b398232.xici.net |
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5-05-22 16:04 评论(3) |
一 决定的一刻,是在伏羲宫。因为这个决定,我将有完全不同的后半生的生活。 我已经决定放弃。然而,最终做出决定的那个人,并不是我。 伏羲宫是在天上,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类的时候,它就按照人类理想中的模样,安静的在天上飘着。这座在天上飘动的宫殿,就是人类的发明者,伏羲和女娲居住的地方。 天上很干净,所以虽然这么多年没人来过,但伏羲宫里没有积下一点灰尘。我看见宫殿里的一切都是青铜铸造的。青铜的地面,青铜的屋檐,青铜的廊柱,青铜的几案上摆放着青铜的器皿,上面闪烁着幽远的光芒。我很想介绍一下这些器皿的名称,但是那些汉字太冷僻了,对于一个像我这样还在使用拼音输入法的人来说,把这些字一个个的找出来实在是一个过于痛苦的经历。 可以想象,天上宫殿里的青铜器都是最华美的青铜器,比我们在上海博物馆的青铜馆里,看到的最好的藏品还要精美灿烂。它们已经在这里不知道摆放了几千万年,也许它们就像星球一样古老,但它们是全新的,仿佛还带有制范浇铸时的余温。 这种感受让我在高处不胜寒的九重天上,仿佛体味到一丝温暖。 有着一双骇人的眼睛的饕餮,是青铜器上最流行的纹饰。我站在幽暗的宫殿一角,和那些庞大的眼睛默默对视。“周鼎著饕餮,有首无身,食人未咽,害及其身。”《吕氏春秋·先识览》上的这句话到底该怎样解释,是青铜研究上的一个疑团,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,饕餮是吃人的。 这个布满饕餮吃人的眼睛的地方,是一个让人重生的地方。 二 我的行囊里,装着一件上古的宝物,叫炼妖壶。炼妖壶里可以装进任何东西,现在,炼妖壶里装着一个最珍贵的水晶棺材。水晶棺材里装着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,那个女孩的心里,装着我。 我没有对别人讲过这些。有些话说出来就会说个不停,并且像祥林嫂那样,因为说个不停而变得有趣。我的行囊里装着炼妖壶,炼妖壶里装着水晶棺材,水晶棺材里装着女孩,女孩心里装着我,我装备我的行囊,我的行囊里装着炼妖壶,炼妖壶里装着水晶棺材…… 它会让我想起小时侯师傅教我唱的儿歌。“从前有座山,山上有座庙,庙里有个老和尚……” 被一种你装着的东西装着,唱儿歌的时候,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无休止的循环的可怕。 很多年以后,我接触到一种叫电脑的东西,那个时候我听说了这样一个名词,死循环。我震惊于这个词的概括力。这是一个无法穿越的死结,在这个时候,我们只有把电脑重新启动。 只是那个时候我注定不会记得,在伏羲宫里,我得到过一个重新启动的机会。 我们在伏羲宫的时候,天上有一道巨大的裂痕。西方魔界的妖魔,就通过这道裂痕来到我们的世界。它们有着像饕餮一样恐怖的眼睛,它们是来吃人的。 像很多故事的主人公一样,我承担着拯救这个世界的义务。拯救世界的办法,就是用女娲石和其他四件上古宝物,摆开一个叫失却之阵的阵法,把裂开的天空封印起来。 也像其他故事的主人公一样,我的身边会有一些女孩。像此刻安静的躺在棺材里的拓拔玉,像那个正站我身边,但也一样安静的白头发小姑娘。她叫小雪。顺带说一句,她将成为我们的失却之阵的核心,她并不是一般的人,是女娲石转世。 我们可以让玉儿重生吗?我问那个站在我对面的书生。 书生看起来还很年轻,但就像那些青铜器那样,其实他已经有几千几万岁那么老了。他是一个仙人,也是我们这次行动的领路人。背黑锅他来,送死我们去。他和我们在一起,但从不参加战斗,只负责向我们解释我们每一个行动的目的和意义。 可以是可以的。但是让玉儿重生需要大量消耗女娲石的灵力。那么等到我们去布失却之阵的时候,小雪很可能会坚持不住。那世界就毁在我们手里。 没有其他办法了吗? 如果小雪硬撑下来的话,阵法是可以完成的。仙人说,但是,她会因此变回一块石头。 仙人让我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,然后决定到底救不救玉儿。我知道,这只是一个例行公事的程序,作为一个通俗的故事的主人公,我不可能做出一个自私自利的决定。 但是,我也说过,实际上决定这件事的人,并不是我。 三 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,上面讲的一切只是一款RPG。那个我也并不是我,玩RPG游戏很容易让人养成这样的习惯,用第一人称来指代游戏的主角。那个我就是这款叫《天之痕》的游戏的主人公。写到这里我发现一个问题,我几乎很难想象那些文学杂志的编辑先生能看懂我在说些什么。差不多我每解释一句,都需要用更多的话来解释。他们肯定没有听说过RPG就是角色扮演游戏的缩写,他们也不会知道角色扮演和即时战略,回合策略,养成类或者DEMO游戏有什么不同。他们会认定我们玩这些游戏是在浪费生命,而永远也不会明白当年《仙剑》和《红色警报》的玩家,为什么会为了这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游戏,在生活里和各种传媒上吵得不可开交。 我还是跳过这种说明来直接介绍游戏剧情。这是一个神怪加武侠的故事。自然,这种题材也为正人君子所不取,但至少,我想这个大家都能看得明白。 说实话,我也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游戏。比如在小雪出场的时候,为了表现这个女孩子的温柔,游戏的导演安排她鞠了一个九十度的日本躬。这个画面甚至让我愤怒,难道我们已经不知道传统的中国女孩子的温柔是什么样子了吗? 故事的主人公,也就是前面说的那个我,叫陈靖仇。我是那个在亡国的时候,带着心爱的女人跳进胭脂井的陈后主的后代,自然,我也继承了他那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气质。我有一个严厉的师傅,总是叫我不惜一切兴复陈朝天下。但我对这个一点不感兴趣。我当然不可能对此感兴趣,作为一个游戏的主人公,要让玩家有认同感,我就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念。我们年轻的时候大多自以为把爱情看得高过一切,我们不会同情那些为了事业而牺牲感情的人。在我认识的年轻人里,我从来也没有见过有谁会同情《书剑恩仇录》里陈家洛的做法。为了光复汉人的江山,他把心爱的女人让给了乾隆,尽管这种放弃让他痛不欲生,但是他仍然成为我们千夫所指的对象。我应该把爱情看得比事业重要,这是我作为一个游戏主角的第一个原则。但其实,我知道我们当中没有谁是真的会放下事业的,游戏也必须满足我们的英雄幻想。“你想要得到却想显得高贵”,我喜欢“轮回”乐队的这句歌词。所以,尽管一直表现的不是那么主动,但最终拯救世界的那个人,必须是我。我知道我能够得到对那些一直在努力的人显得不那么公平,但是和生活一样,游戏里也是不公平的,甚至游戏比生活更不公平。只不过在游戏里,作为主角,我肯定是这种不公平的受益者。 如果不是游戏的结局,我根本就不会和你提起这款游戏。在游戏快要结束的时候,为了拯救这个世界,我们摆开了一个叫做失却之阵的阵法。摆这个阵有一个代价,如果你是上古宝物投胎(就像小雪),那么你可能被打回原形,如果你是凡人(就像我),你将会失去你最宝贵的记忆。 |
| # posted by 凹凸天空 @ 2004-09-02 21:00 评论(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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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我们站在天之痕的尽头。天空的裂痕是一个巨大的伤口,裂口的边缘还在急剧的燃烧。暗蓝色的天空在灼烧中迅速变红,然后像一块生铁一样融化。变成液体的天空,像血一样向地面流淌过去。 忘却之阵即将发动。 这个时候,我想着小雪,想着玉儿。我知道,当我从阵里出来的时候,我会忘掉她们当中的一个。我猜测着她们的心理。回到人间之后,她们是希望我认得她,还是不认得她呢? 后来我和很多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。你和你的好朋友同时喜欢一个人,而你不知道他(她)更喜欢你们当中的哪一个。现在,那个人注定将忘掉他(她)更喜欢的那个,你希望他(她)是忘掉你的朋友,还是忘掉你? 当然,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固定的答案。事实上我们也只是把这个问题当作一项性格测试,看看你的个性当中,是浪漫的成份多些,还是现实的成份多些。就像很久以前人们会问,你是喜欢宝姐姐呢,还是喜欢林妹妹? 这个问题其实是我自找的,它已经超出了游戏策划者设计的范围。大宇公司制作游戏的时候,希望给玩家带来一种甜蜜的忧伤,但是却并不想给出一种无法解决的困惑。所以故事里极力夸大这两个女孩子之间的体谅和宽容。并且,我终于忘掉的,会是死去的那一个。因为在前面的选择不同,最后会是哪个女孩死去并不是一定的,但是,不管是谁死,我忘掉的都会是死去的那个。这个结局很好,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,符合我们一般所谓的人之常情。并且这种遗忘在玩家看来是错过和感伤,但对于游戏里的当事人来说,却恰恰是逃过了生命中最沉重的负担。 至于活下来拓拔玉或者小雪,当然她们会不无遗憾。但毕竟,那个胜者不是活在面前的对手,和死人,你较什么劲呢。 五 游戏有一个好处,它会让实际生活中最沉重痛苦的抉择变得如此轻易。当时我们在一起的几个人,在被问到,为了拯救这个世界,你们是不是愿意舍弃自己的记忆的时候。每个人的回答都毫不犹豫。 这种义无返顾的姿态令人感动。有时候我会想,那一刻,所有人的高尚也许并不是出于游戏制作者的虚构。想象一下,故事是一种怎样的背景,天空已经裂开,无数的妖魔从天而降。整个大地迅速变成一片血红。我们站在亲人或爱人的尸骨和流血之中对话。即使比起我们的抗战时期,它都要来得更为极端和强烈。生死存亡的关头,人性会变得单纯。事实上,除掉不惜代价,我们也别无选择。 我不知道这样猜测有没有道理,在没有中间状态的时候,无论你的性格当中,本来是光明还是阴暗的成份更多一些,正面的东西都会抢先表现出来。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环境下,懦夫也会变得勇猛。当然,随着时间的推进,所谓的本质会渐渐暴露出来。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经受时间的考验。也许,你还来不及暴露你的怯懦,你就已经成功,或者死去了。这个想法让我常常会用同情的眼光打量一些成为历史罪人的叛徒,其实他也有机会像其他很多跟他类似的人一样,早早死去,并得到一个烈士的名声的。 相比之下,我们的实际生活过得远为平静和舒适。我们有充分的余地在高尚和卑鄙之间游移,任何代价都显得重大,任何选择显得艰难。正因如此,所以我们才会显得如此平庸。 六 也许,我应该介绍一下当时和我一起参加布阵的人。我的出现完全是因为大宇公司的DOMO制作组的发明创造,但我们的同伴却可能在历史上实有其人,即使他也是出自某篇小说的虚构,也因为年代久远,而在人们的印象中显得更有质感。他们是李世民,张烈,还有程咬金。 失却之阵是一个可怕的阵法,它的魔力旋涡会吞噬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。从阵中出来之后,你不会再记得你喜欢的人,你最想做的事。布阵前那一刻的气氛因此而显得悲壮又不乏温情。每一个人都抓紧时间回味着自己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,或者最放不下的事情。 那个时候李世民还不是皇帝,他是太原李渊的公子,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。李世民说,他是如此热爱的父亲和长兄。他大谈孝和悌的重要。说实话,他的语气令我有些厌烦,我不喜欢这种夸张的表达。他不愧是一个政治家,即使是在这个时候,他也能表现出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冠冕堂皇,我断定此刻他的心里一定想着另外一些事情。若干年之后我才发现,我应该承认他那时的真诚。因为从失却之阵出来之后,对这些他确实一点也记不得了。在著名的玄武门之变中他杀死了他的兄长,然后逼迫父亲退位。并且他亲自过问本朝史书的编纂,刻意抹杀了父兄在唐王朝建立中的功业。以至于一千多年之后,我们的印象里,李渊在开国之君中仍然显出绝无仅有的平淡,甚至起兵反隋,也仅仅是因为一次酒后失德。我想为我当年的怀疑向李世民道歉,只是那个时候,显然我已经没有机会再面见这位当朝天子了。 张烈是我的大哥,不用开口我也能猜到他想说的是什么。张烈是游戏制作组给他起的名字,其实在杜光庭的小说里,提到的仅仅是他的姓氏,在那里他还有一个更著名的称呼,虬髯客。他也有当皇帝的雄心,我知道,但我也知道,他是争不过李世民的。所以我想他忘掉这些也好,这样他的后半生就不用困顿在壮志难酬的挫折感里了。那次布阵之后他果然意气全消,远走海外。很多年以后,我听说他成为了扶桑国的国王。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。有时我觉得不大可能,因为失却之阵确实取走了他的这样一些记忆,那天他不认得李靖和红拂,他一点也记不得他密谋举事,招兵买马的生涯。但有时我又觉得这很可能并不是谣言。因为他的性格并没有变,他忘记了中原的事业,可是在海外漂泊的日子,他的雄心壮志重新一天天的生长。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失却之阵其实很可笑,它以为它夺走了人的记忆,可是,如果它不能改变人的性格,失去的记忆就像是一条最忠诚的狗,即使你把它带走再远,总有一天它仍会自己找回来。 程咬金的愿望是最直接的,他说他只想大功告成之后,好好的大吃一顿。果然,那天他没有像平常那样大声喊饿。但是当二十斤熟牛肉端到他面前的时候,他立刻两眼放光,蒲扇也似的大手一把伸了出去。这个时候我有些悲哀的发现,肉体欲望方面的记忆,远远要比任何精神力量都要来得深刻。即使是拥有无穷的吞噬力量的失却之阵,对这种记忆也根本无能为力。 我不记得当时我说过一些什么了。那些话和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有关。在我临终的时候,我发现关于这些话的猜测和追问,成了我后半生中最挥之不去的记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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